這幾天最大條新聞,應該就是川普衝進委內瑞拉抓走該國總統這件事。輿論目前正反雙方都有,但我覺得其中牽涉許多盲區,決定來說一下我的看法。
先說結論,我個人不認為這個行動正當。
(一)首先,這邊不討論關於程序正義,也就是川普沒先得到國會許可的這件事。這比較是美國自己的家務事,況且川普各種不鳥國會甚至不鳥大法官的事情也不是只有這一樁,這屬於單獨的另一題。
(二)一個常見的不當比較,是拿去和俄軍入侵烏克蘭等做比較。這裡是我認為第一個普遍的盲點:
侵略的本質,與你侵略了「多少」無關。
本質上,你就是用武力去搶別人的東西,不管是搶地還是搶人,搶多搶少都是搶。你持槍跑進銀行,搶一塊錢跟搶三億元都是搶。
有人說美軍打得比較精準,沒有傷及平民,這頂多也只能說他們戰略執行上比較厲害,並不會因此正當化他的行動。沒傷到半個人的日本三億元搶案,跟打傷一堆人的銀行搶案,都還是銀行搶案。
綜上所述,這本質上是一個侵略行動。你可以拿它和烏俄或以巴去做規模上的比較,但其侵略的本質並無二致。
(二)有人拿委國選舉有疑義,該總統的當選正當性存疑。這個就真的很荒謬了。好,就算他真的賄選貪汙blahblahblah,「應該」要是個平民,甚至「應該」要是個罪犯,你去其他國家搶一個罪犯就不是侵略嗎?就算他們可能自己也不想要這個人。
Again,你就是搶了別人的東西,不管那個東西本身有沒有壞掉。
(三)也有人舉該國總統進入美國司法程序這一點。如果你接受這一點,那你不就也要接受之前中國依據中國法律去日本逮捕日本人嗎?
(四)再下來則是關於「委國人民總統被綁後歡天喜地」這件事情。這裡就牽涉到更多的誤區。
1. 首先,正義本來就不是由「民意」來決定的,不管這是誰的民意。如果你接受「該國民意多數贊成侵略,他國侵略就合乎正義」,那你同樣也會得到「該國民意多數贊成判一個人死刑,殺了他就合乎正義」這樣的推論。
古美門律師言猶在耳,記得嗎?
2. 再者,這裡的「民意」是事後反應,你動手前怎麼會知道?也可能搶走人以後,委國國內群起反彈啊?如果這個民意論站得住腳,那我也可以說「喔我覺得揍他他會開心」來合理化我揍人啊!
廖添丁的故事可能很動人,死亡筆記本可能大快人心,但吃瓜群眾覺得爽,並不意味著合乎正義。美國此舉,充其量也只能說它「剛好」符合許多民眾的利益。
(五)最後,是葡萄牙總統候選人的論點:「啊我就沒有符合國際法又可以制裁獨裁者的手段啊!」這其實是一個非常、非常危險的敘述。
考試機制有問題,不代表你作弊就合理啊!
2. 就算我們接受國際法現況無法改變這個事實好了,視同國際司法不存在。那美國衝進委內瑞拉抓人這種「私刑」就合理了嗎?
這時候應該會有人拿刑法上的「保護更高價值」來擋。這個概念最常見的是出現在正當防衛上,「我傷害對方是為了要保護我的人身安全。」
好,假設你走這個論述好了,那就會變成「我聽說隔壁家爸爸每天讓小孩肚子挨餓,自己在外面花天酒地,所以我去他們家綁架他爸爸」。這合理嗎?
唯一我覺得可以拿來討論的,是你說「啊現在就沒有警察(上述國際機制失靈),我也沒其他辦法啊?」那就會變成一個比例原則問題,就像自我防衛也是會有防衛過當的問題,「保護更高價值」不能無限上綱。
就我的觀點,我是不認為美國此舉符合比例原則啦,更像是一個「反正我能這樣做,那就這樣做吧!」很粗暴,很川普。
3. 最後,這種「不然能怎麼辦」真的是很危險的論述。勿忘當初白色恐怖的抓人是如何被「正當化」的。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綜以上,即便這次抓人可能讓委內瑞拉人民大爽,國內經濟狀況變好,也不會因此正當化這個行動。這是我的觀點。
最後,上面提到國際機制失靈,別忘了人類建構的各種機制失靈時,就是回到比誰拳頭大的野蠻時代,而這已經跟誰挑釁誰無關了,叢林法則就是弱肉強食,肉不管有沒有挑釁都是肉。要不是委國防禦這麼弱,美國也不能這樣幹。
所以,該有的國防實力還是要有。

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